2025年11月,澳大利亚政府向议会提交《公司法修正案(数字资产框架)法案》,旨在将“数字资产平台”和“通证化托管平台”纳入《公司法》监管范围,依托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(AFSL)制度,将加密交易与托管业务置于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(ASIC)的全面监管之下。

澳大利亚现有加密资产监管框架

在法案出台前,澳大利亚对加密资产的监管主要由三部分组成:

  1. 税收监管:不设立专门税种,优先适用现行普通税法处理加密交易。
  2. 反洗钱与反恐融资(AML/CFT)监管:加密资产服务商需履行相关义务。
  3. 零散金融监管:仅当加密资产构成传统金融产品(如证券)时,才适用金融监管法规。

新法案核心内容:定义、牌照与差异化设计

法案的核心逻辑是:定义平台,视其为金融产品,再用AFSL牌照规制运营者

  • 两大新定义:法案引入了“数字资产平台”(DAP,如中心化交易所)和“代币化托管平台”(TCP,如以现实资产为支撑的代币发行托管)作为新的金融产品类别。
  • AFSL牌照要求:运营上述平台、提供相关服务(交易、托管、建议等)的企业,原则上必须持有AFSL牌照,并接受ASIC监管,履行与传统金融机构类似的义务。
  • 差异化豁免:法案为低风险业务提供了豁免可能,例如业务规模未达特定门槛,或相关服务非其主营业务。
  • 明确监管边界:比特币、以太坊等底层公链不被直接认定为金融产品;用户自持私钥的“非托管质押”不在监管范围内;设有18个月的过渡期。

监管风向转变:从观望到积极治理

法案的提出标志着澳大利亚加密监管思路的显著转变:

  1. 从无到有:首次将加密交易与托管平台纳入主流金融监管框架,改变了以往主要依赖反洗钱监管的局面。
  2. 从试探到主动:经历了“代币地图”研究、草案咨询等步骤,监管路径清晰,态度趋于积极。
  3. 重点转移:监管重点从早期的税务处理、打击非法用途,转向市场机构监管与投资者保护。
  4. 与国际接轨:借鉴欧盟MiCA等国际经验,意图使本国框架与国际标准协调,提升在数字资产治理中的话语权。

对行业与市场的影响

  • 短期合规压力:现有交易所、托管机构需在过渡期内申请AFSL牌照,合规成本上升,可能导致市场洗牌,推动行业整合。
  • 长期规范化发展:明确的监管环境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,吸引合规资本和国际企业,促进加密行业与传统金融体系的融合。
  • 投资者保护增强:持牌平台需满足更高的披露、风控和资产托管要求,降低了用户资金风险,提升了市场透明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