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:对强大力量的普遍焦虑

现代社会中,人们对几种强大的力量普遍怀有复杂的情绪。一方面,我们依赖大型企业提供的创新产品与服务,另一方面,又对其形成的垄断封闭生态、对利润的无止境追逐以及其对政治体系的潜在操控深感不安。

同样,我们既需要政府来维护社会秩序与提供公共服务,又担忧其权力膨胀可能导致的言论压制、自由限制乃至人权侵犯。此外,对于非政府、非盈利的公民社会力量,我们赞赏其独立性与创造力(如维基百科),但也警惕其可能演变为非理性的“暴民群体”,引发社会动荡。

这种矛盾心理的核心在于:我们渴望进步,却又对历史上推动进步的几大核心力量心存畏惧。如何驾驭这些力量,使其既能推动发展,又不至于失控,成为当代社会必须解答的难题。

权力平衡:破解困局的核心思路

一个被广泛探讨的解决方案是“权力平衡”理念。其核心在于,如果社会进步需要强大的推动力,那么就必须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。这种制衡可以发生在单一力量内部(例如通过市场竞争来约束企业),也可以发生在不同力量之间(如政府、企业与公民社会的相互制约),最理想的状态是两者兼备。

历史上,地理隔阂、沟通成本等“规模不经济”因素天然地限制了权力的过度集中。然而,在21世纪的今天,技术进步(尤其是互联网和自动化)使得协调全球性任务变得空前容易,三大力量同时变得更为强大,且互动日益频繁,传统的制衡机制正面临严峻挑战。

为何需要制衡“大政府”?

政府掌握着合法的强制力,这种力量若不受约束,对个人的潜在伤害远超任何商业实体。因此,数个世纪以来的政治理论核心之一就是“驯服利维坦”——在享受政府带来的秩序与安全的同时,防止其权力滥用。

理想的状态是,政府应主要扮演“规则制定者”和“纠纷仲裁者”的公正角色,而非直接下场成为追求自身利益的“游戏参与者”。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多样,包括但不限于:

  • 法治原则:政府行为必须受预先确立的法律约束。
  • 权力分立:将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权力分散,使其相互监督。
  • 辅助性原则:决策权应尽可能下放给最基层且有能力处理的单位。
  • 保障基本自由:保护言论、宗教与结社自由,防止政府过度干预思想与文化领域。

即使在非自由民主政体中,一个“制度化”的、权力运行有章可循的政府,通常也比高度“个人化”的政府更能促进长期稳定与经济增长。

为何需要制衡“大企业”?

对企业的批评主要聚焦于两点:一是其可能变得“邪恶”,二是其可能变得“平庸”。

所谓“邪恶”,源于企业作为“目标优化机器”的本质。当其核心目标“利润最大化”与用户或社会福祉产生严重偏离时,便会引发问题。许多行业(如电子游戏、加密货币)都可见证这一轨迹:从充满热情的创新初期,逐渐滑向以榨取用户价值为核心的运营模式。

企业规模越大,其“扭曲环境”(包括市场、政治、文化)以实现自身利益的能力和动机就越强。这种扭曲能力与市场份额成正比,类似于垄断定价对社会造成的“无谓损失”。

所谓“平庸”,则表现为企业变得规避风险、缺乏个性,导致产品、服务乃至城市建筑风格的全球性同质化。其根源在于“动机共性”(所有企业都强烈追求利润)和“机构共性”(大规模企业更有能力并倾向于塑造统一的环境)。

在此语境下,企业的“灵魂”本质上就是多样性——即那些超越利润动机的、异质化的特质与追求。

为何需要警惕“暴民群体”?

健康的公民社会应由大量独立、专注不同领域的机构组成。然而,当一种极具魅力的叙事将大众情绪引向单一目标,特别是针对某个“外部敌人”时,公民社会就可能退化为非理性的民粹主义“暴民”。其危险在于制造“团结一致”的假象,压制内部多样性与理性辩论。

构建跨力量的动态制衡

权力平衡不仅存在于每种力量内部,更关键的是存在于不同力量之间。

  • 政府与企业的制衡: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本身内含了这种制衡。政府通过法规监管企业,而企业则凭借经济力量和法律工具对政府的过度干预形成制约。
  • 慈善作为制衡力量:健康的慈善事业可以填补市场和政府的空白,资助那些具有正外部性但短期无利可图,或尚未形成主流共识的公共产品项目。然而,当慈善力量变得过于强大,试图取代而非补充政府职能时,其本身就可能成为新的权力中心。
  • 媒体(第四权力)的作用:独立的媒体是监督政府与企业的重要公民社会力量。同时,政府与商业力量也会反过来影响媒体。只要不存在单向的绝对控制,这种互动就是社会韧性的来源。

关键在于防止本应相互制衡的力量走向合谋,形成单一的权力集团。

规模经济的双刃剑与“强制扩散”策略

规模经济是推动现代国家与企业崛起的核心动力,但它也导致了“赢家通吃”的马太效应,加剧权力集中。历史上,“规模不经济”(大机构的内耗与低效)和“扩散效应”(知识、技术、人才的流动)曾自然抑制垄断。

然而,当前技术(自动化、专有化技术)使得规模经济的效益空前增强,而控制权的扩散却变得更加困难。因此,我们需要主动设计政策与机制来“强制推动扩散”,以在享受规模效益的同时避免权力极端集中。

“强制扩散”的实践路径

  1. 政策与法规
    • 推行技术标准(如USB-C),增加构建封闭生态的难度。
    • 限制竞业禁止协议,促进人才与知识的流动。
    • 采用Copyleft等开源许可,要求衍生作品保持开放。
    • 探索基于产品“专有化程度”的税收机制,激励技术共享。
  2. 对抗性互操作性

    在未经原平台许可的情况下,开发能与之互操作的新产品或服务。例如:

    • 社交媒体的第三方客户端或内容过滤插件。
    • 去中心化的、抗审查的跨链或法币兑换协议。
    • 独立维修店使用兼容零件提供服务。

    这种方式允许用户利用现有网络的价值,同时规避中心化平台的价值收割机制。

  3. 拥抱“多元性”协作

    推动不同观点、不同目标的群体进行有效协作(即“促成差异间的协作”)。这能使开源社区、国家联盟等松散群体在共享规模效益的同时,保持内部多样性,从而与高度中心化的实体竞争。

这一思路的核心是扩散“生产资料”和“控制权”,而非仅仅通过财富再分配来应对结果不平等,从而更直接地针对权力集中的源头。

D/acc:为多极化世界筑牢安全基座

推动权力分散面临一个理论挑战:在一个协调性较弱的多极化世界中,某个行为体滥用强大技术造成全球性灾难的风险可能增加。防御性加速主义(D/acc)为此提供了互补性解决方案。

D/acc主张,在发展任何强大技术(尤其是进攻性技术)的同时,必须同步发展并广泛普及相应的防御性技术。通过确保防御技术的开放性与可及性,降低各方因安全焦虑而寻求权力集中的动机,从而让一个更加多元、去中心化的世界变得可行且安全。

结语:赋能而非控制的道德观

一种基于权力平衡的综合道德观主张:不应追求形成霸权,但应积极寻求创造正向影响并赋能他人。这呼应了“赋能权”与“控制权”的古老区分。

实现“有赋能权而无控制权”的路径,在于保持高度的对外“扩散性”,并在系统设计之初就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被用作权力杠杆的可能性。例如,去中心化的质押协议通过内部治理多元化、节点运营商分散、赋予用户否决权等设计,在提供服务的同时,显著降低了权力集中的风险。

未来,任何有影响力的项目都应超越单纯的“商业模式”设计,深入思考其“去中心化模式”:如何避免自身成为新的权力中心,以及如何管理权力可能带来的风险。这是在保留灵活性优势与规避霸权弊端之间取得平衡的长期课题。